》》》东莞居住登记怎么办理(线上+线下)
➤➤➤线下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居住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现场如实填写并签名的《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需要提供代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址证明包括: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书、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等);
(3)有效的“莞e申报”(现场查询“莞e申报”公众号“综合业务”的“二维码查询”能成功展示的二维码,或“莞e申报”公众号中“责任主体申报”模块显示的申请人信息截图,或工作人员现场查询的结果);
(4)有申请人身份信息和地址信息的“粤居码”截图;
(5)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居住地址证明非申请人持有的,无法凭该证明确定申请人的居住地址,需补充与居住地址证明持有人的关系证明或借住证明。
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在到达本市三日内,持以上申请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窗口办理,公安机关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当场发放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按属地管辖原则《流动人口居住回执单》是由信息登记的镇街打印,回执上没有显示领证时间)。
➤➤➤网上办理
所需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书、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等);
(3)有效的“莞e申报”(“莞e申报”公众号中“责任主体申报”模块显示的申请人信息截图);
(4)有申请人身份信息和地址信息的“粤居码”截图;
(5)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居住地址证明非申请人持有的,无法凭该证明确定申请人的居住地址,需补充与居住地址证明持有人的关系证明或借住证明。
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办理查询。
注意事项
1、在录入居住地址时,尽量选择“标准地址”,选择“标准地址”时,系统会自动选择辖区派出所;录入非“标准地址”时,由申办人自行选择辖区派出所,如辖区派出所选择不正确,将作退回处理,并通过本公众号通知申办人。
2、提交申请后会有微信推送消息告知在哪个派出所领取居住登记回执。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