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泗洪县仁和路五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时制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准予办理情况:
1、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不予办理情况: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