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谷城县人才公寓配租管理
人才公寓入住协议一年一签,期满后如确实需要继续居住的,入住人才应提前1个月,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初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予以续住,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满5年仍需租住的,需报县委组织部批准,且租赁费用自理,不得报销。
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家具家电。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租金基准价,按照市场行情变化一年一调整。押金和租金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收取,租金上缴财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才公寓的入住办理、退房手续、安全保卫、保洁及配套设施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确保人才公寓正常使用。物业管理、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由入住人才承担。
根据工作需要,对引进的部分高层次人才可在5年内实行免租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