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
二、操作流程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三、办理步骤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损毁换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确认信息】。
步骤3:【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资料填写】。
步骤4:【资料填写】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同时将收回的资料送回车管所。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1.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2.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确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