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申请护照(含护照变更),还须提交所属部队驻地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含护照变更)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5、对于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
6、对出国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紧急事由的,可申请加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