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挂牌问题解答
一、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门主导,人保公司配合开展的一项利民举措。依据省总队《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委托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网点、保险网点等社会机构代办的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依据公安部交管局与人保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人保公司为市区群众免费上牌,鼓励自愿购买保险。为更好开展上牌工作,对外公布的每个上牌网点至少配有一名民警负责维持现场秩序,解答市民在上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关于上牌区分绿牌和黄牌。绿牌是为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所配,如“具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硬性指标的电动车。黄牌是已购买的在用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过渡牌照,电动车任何一项标准与新国标要求不符的均属于非国标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求上牌各网点备齐足够绿牌和黄牌,按要求进行安装。
三、关于上牌时是否需要买保险。依据省总队《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安交警部门本着“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鼓励自愿购买保险”原则开展上牌。需要特别提醒各位车主,由于车主未戴头盔,近年来电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比例占到非机动车伤亡的近70%。统计显示交通事故死亡中74.8%是因颅脑损伤致死。为此,公安部从去年6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行动。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鼓励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赠送头盔。保险最高理赔122000元,附加车上人员责任最高理赔5000元,是对广大骑行群众的一份安全保障。不买保险的车主要自行购买、佩戴头盔,下步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
四、关于9月份起未挂牌是否处罚。结合汛情、疫情对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的影响,本月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依然正常开展,并保持常态化,请广大市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上牌时间。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尚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督促劝导等措施强化管理,暂不予处罚。
五、关于上牌是否需要驾照。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照,电动摩托车需要驾驶证。具体需要车主查看车辆合格证,如果合格证显示为电动自行车就不需要驾照;如果显示为电动两轮摩托车或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则需要车主携带身份证、发票、合格证到车管部门,经查询属于工信部公告目录里的车辆,按照机动车标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需要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今年7月15日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开始之前已经购买且在用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可上过渡牌,之后购买的严格按照合格证标注的车辆名称进行上牌。目前过渡期内,对于没驾照的车主,交警部门暂不予处罚,但特别提醒各位车主出行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尽快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应驾照。因为按照工信部解释,除国标电动自行车之外的其他车辆均属于机动车范畴。
六、关于网点突然暂停上牌问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市25个网点需要结合各区街道办以及城管等部门工作开展综合情况妥善布置,如个别网点暂停上牌的,会在现场张贴提示牌公示告知;如果全市整体上牌工作有变动,我们会通过“洛阳交警”官方渠道对外发布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洛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七、关于上牌点工作时间相关问题,各网点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12时,下午15-18时。近期,各网点上牌工作稳步推进,会出现人员排队等候上牌的情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网点根据每日工作量会合理安排本网点上牌数,避免人员现场聚集,排队等候时间过长,也请广大市民在上牌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注:如遇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的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6596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