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医保报销对象:
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拓展资料
参保人员向承担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开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其中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异地安置表》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3)申请门诊慢性病病种近2年内的住院或近6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包括: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相关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验检查报告)。
(4)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承担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组织鉴定工作专家组成员,根据《鉴定标准》进行审核并签署鉴定结果后,制作《开封市门诊慢性病就医卡》,患者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就医管理。门诊慢性病患者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合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患者可自愿选择一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慢性病患者首次就诊,应持社会保障卡和《开封市门诊慢性病就医卡》,到选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建立门诊慢性病病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