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用人单位与工伤复发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实是工伤复发的,工伤复发的劳动者依然可以享有工伤待遇。许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伤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
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的
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