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如:育婴师(月嫂)、营养配餐员等培训时间120个课时补贴标准为1000元,家政服务员等培训时间90个课时补贴标准为1000元。其中,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80%给予补贴。(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课程分为一次性300元/人或1200元/人。
补贴对象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每人每自然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创业补贴同一课程不可重复享受,且每人每自然年度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时间
具体培训时间以培训机构培训组织班次为准,开班计划将发布在湖北公共招聘网上。
申报流程
培训对象按照要求将资料(申请表、学员登记卡、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等)递交给培训机构,培训班结业后由培训机构统一交高新区训练中心审核。
补贴方式
培训采取“先垫后补”的方式实施:
1.对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由学员个人垫付培训费,培训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2.培训机构为符合垫付的规定对象垫付培训费用,培训后由培训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