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务工人员:
【范围】: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
【具体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
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二、新就业职工:
【具体条件】: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2、本人在市区无房产;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
4、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
1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原件:1份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