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购房补贴政策
购房补贴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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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申请事项:【2021年12月1日-2022年5月31日】
一、实施时间
六个月,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二、补贴发放对象
在2021年12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地下车位的购房人。
三、享受财政补贴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购房者,方可享受财政补贴:
1、仅限于购买衡阳市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地下车位,购买商业门面或二手房不能享受补贴,
2、网签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的。
3、办理了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
四、财政补贴发放额度
1、对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所交契税的50%。
2、对2022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所交契税的30%。
3、对2022年4月1日-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所交契税的15%。
4、对2021年12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购买地下车位的,补贴所交契税的80%。
五、财政补贴发放程序由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参照2020年“衡十七条”购房补贴发放程序操作。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和存量住房,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并缴纳契税的;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首次出售的地下车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并缴纳契税的。
二、购房补贴标准
(一)所缴契税税率为1%的, 按所交契税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
(二)所缴契税税率为1.5%的, 按所交契税的2/3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三)所缴契税税率为2%以上(含2%)的,按所交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四)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首次出售的,按1000元/个的标准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三、组织实施
购房补贴工作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织实施,具体申报受理及审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市财政局负责购房补贴报批工作,购房补贴专户银行实施购房补贴金的发放。.
四、申报相关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购房户自主申报,申报资料如下:
1.衡阳市购房补贴申请表(网上下载,网址:衡阳市党政门户网http://www. hengyang. gov. cn/。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网签备案合同复印件;
4、纳税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申报期限
即时办理,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31日。
(三)申报地点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申请地点: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17号窗口(市住保中心窗口)。
(四)申报具体流程见附件1《衡阳市2020年购房补贴办理流程》。如购房户享受购房补贴后,因特殊原因办理退房的,必须退还已领取购房补贴,具体办理程序见附件2《衡阳市2020年退房退还补贴办理流程》。
(五)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896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