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驾照考试科目三扣分标准
科目三(以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等车辆为例)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