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履行义务一览

地方特产2022-10-04 08:31:12佚名

郴州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履行义务一览

  湖南省民政厅发布了《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根据该办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证明其劳动能力、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的相关材料,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特大疾病患者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本文标签: ,湖南省  ,经济状况  ,民政厅  ,最低生活保障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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