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用人单位应尽的工伤保险义务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2-10-04 09:35:15佚名

郴州用人单位应尽的工伤保险义务有哪些?

  一、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员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减少和避免职业病的危害

  三、发生工伤时,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四、履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义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五、协助对事故的调查核实、配合劳动能力鉴定

  六、支付按规定应由单位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文标签: ,工伤  ,职工  ,职业病  ,劳动能力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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