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单位:
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持上述材料报经办机构备案,经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初审。
失业者:
当事人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60天内,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办理:
1、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当于失业求职证明),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待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10天内告知本人。同时,失业人员应接受劳动就业部门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3、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温馨提示: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办理签领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