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政策
1、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
2、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3、企业凭所录用人员的证件,也可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
4、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能免费享受政府指定机构的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等
5、大学生等创业人员,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6、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向当地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减免有关税费
7、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
4、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5、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6、承包土地被征用人员中的“4050”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