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的,职工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二、补缴规定
应保未保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前进入本单位工作的,自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月份起补缴生育保险费。
在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后进入本单位工作的,自进入本单位参加工作月份起补缴生育保险费。
地方特产2022-10-04 20:34:24佚名
一、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的,职工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二、补缴规定
应保未保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前进入本单位工作的,自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月份起补缴生育保险费。
在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后进入本单位工作的,自进入本单位参加工作月份起补缴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