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2、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3、具有九江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4、长期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有:
1、城镇居民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可不提供);
3、一寸红底彩照2张(6岁以下儿童提供亲子照);
4、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一张;
5、同一户口薄上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提供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6、外省或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暂住证及小区物业证明。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交材料
把参保材料交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填写申请表
3、缴费
领取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4、领卡
5、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