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更申报表》;
2、《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机关事业另行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调令)、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派遣单位另行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名单;
5、新增人员2人以上需用单位档案录入程序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为文本文档
6、生育保险需要从外统筹区转入人员应填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单位)》,省内转入需提供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
参保流程
1、收件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工作人员将确认结果登录医保系统。
3、参保登记同时办理外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入:提交材料,参保登记时医保中心登记并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医保中心联系转移。
办理地址:
泰宁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社会保险
建宁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三明市建宁县青山街13附近
永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三明市永安市机关事业
大田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凤山西路70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