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提供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
3.农村被征地农民(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登记证或开具证明为证据)
4.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独生子女证明、儿女证明)
5.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证明)
7.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办理材料
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永安市社保局
地址:三明市永安市五四路110附近
电话:0598-3650312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三明市尤溪县解放路3
电话:0598-633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