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下载并填写《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在表中相应栏目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表中相应栏目签名;
第二步,专门代办员持填好的《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本须知所列申请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县(市)或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注:商务单位登记备案实行年度复核制度,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务单位应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持《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复核表》和本须知所列申请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县(市)或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复核。具体事宜请在办理登记备案时注意了解。
》》》》查看附件: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复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