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淄博市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从3月1日开始,由具备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资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内容、要求组织培训,并根据《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开展结业考核。
驾驶员在考核合格后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到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窗口申领从业资格证件。
对3月1日前已经报名但未参加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或者已经参加但未通过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由驾驶员自愿选择继续参加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或选择不再参加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为参加由驾驶培训机构组织的结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