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更新
允许各地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广场、空旷场地、闲置建筑等,进行集市贸易,不再将以上内容作为城市管理考核事项。
鼓励提倡设置早市夜市、便民市场。允许街道办事处利用空地、闲置土地等设置早市夜市、便民市场,引导流动摊贩集中经营、规范经营,形成规模效益。适度放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允许流动摊贩在城市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限时、定点经营。
6月10日更新
泗水老城区人民路北段规划设置临时夜市摊点一条街。我县将老城区人民路北段规划设置临时摊点经营区。该路段主要是指人民路的西侧(北起文化路、南至泉源大道,财富大厦东门以北),人行辅道以上,设置“临时占道经营夜市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