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0元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执行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
2、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7元
以此为基准,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供用热双方应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结算价格。
地方特产2022-10-11 06:52:11佚名
1、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0元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执行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
2、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7元
以此为基准,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供用热双方应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结算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