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登记证书
车主为个人: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车主本人办理)
(需驾驶机动车前往查验机动车)
车主为单位:
1、《营业执照》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需驾驶机动车前往查验机动车)
温馨提示:
1、车主为个人的,不可代办,只能车主本人办理
2、此业务需要查验机动车、办理业务时续驾驶机动车前往
3、补办机动车登记业务需在机动车登记地办理
法规链接:
根据《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