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简称非现场执法),已然成为交通管理的新常态。过去,宁阳县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只能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这一处地点进行,对于一部分群众而言多有不便。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服务效能,宁阳县公安局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权限下放至各派出所。这一举措切实方便了群众,更好地推进了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
除了13个派出所,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交警大队三中队(磁窑镇)、宁阳县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也可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由原来的1个扩大为16个,分布均匀的业务窗口,让群众办事少跑路、省时间,更方便。
交通违法处理告知事项
1、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的群众可就近选择派出所办理;
2、办理业务时请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及驾驶证;
3、推荐使用:“交管12123”互联网自助处理平台进行处理。
宁阳县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地点:
文庙派出所
八仙桥派出所
泗店派出所
乡饮派出所
东疏派出所
堽城派出所
蒋集派出所
磁窑派出所
华丰派出所
东庄派出所
伏山派出所
葛石派出所
鹤山派出所
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新车管所东楼)
交警大队三中队(磁窑镇)
宁阳县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