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保险金最多只能领24个月?一生只能领一次?
答: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有重新就业等相关情况,应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拓展:常见问答
问:张先生失业以后根据规定可以领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领了两个月以后,张先生重新就业了,还有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该怎么办?
答: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
张先生如果之后再次失业,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