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 单位:0.7% ;个人:0.3%
缴费基数
失业险按照缴费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泰安市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关于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为什么要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意愿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障失业保险人员的基本生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参保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员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在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