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失业登记申请材料一览(青岛市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材料)

地方特产2022-10-13 17:15:33佚名

东营失业登记申请材料一览(青岛市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材料)

  东营失业登记申请材料如下:

  1、个体工商户办理:由本人持身份证,也可委托他人持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2、小微企业法人办理:由本人持身份证,也可委托他人持小微企业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人身份证。

  4、无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登录学信网查询)。

  拓展阅读

  失业登记受理条件:

  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下列人员: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其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无就业经历人员,到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本文标签: ,身份证  ,个体工商户  ,委托人  ,也可  ,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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