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地方特产2023-01-17 15:48:19佚名

 温州乐清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温州乐清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进行填报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调取人才码信息”,获取人才资格信息(人才码请先行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认定),按提示填报单位及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等;

  (2)单位公示现场照片、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

  (3)与在乐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全职聘用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

  (4)与在乐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且目前为在保状态;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6)F1类人才需相应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及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7)婚姻状况材料。

  受理范围为乐清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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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用人单位  ,人才  ,证明材料  ,温州  ,乐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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