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根据《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各类引进人才,于2017年11月4日以后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自有商品住房且无其他自有住房,其中第三、四类人才须在我市缴纳社保(以养老保险为准)满1年。用人单位须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购房补贴对象有关要求。
聊城市人才分类标准界定如下:
一、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前2位完成人
4、国医大师
5、国内外其他具有相应层次的人才
二、高端人才
1、国家“**计划”专家
2、国家“**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
3、“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
5、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首席专家或负责人
6、国内外其他具有相应层次的人才
三、急需紧缺人才
1、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或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博士
3、省级首席技师以上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4、国内外其他具有相应层次的人才
四、优秀成长性人才
1、在我市自主创业且参加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2、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