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府区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聊城市东昌府区租房落户政策

地方特产2022-10-14 10:46:30佚名

聊城东昌府区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聊城市东昌府区租房落户政策

  2021年聊城东昌府区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东昌府区辖区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东昌府区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学历、家庭成员数量分级确定。

  以1人户家庭或具有本科学历以下人员的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月;

  以2人户家庭或具有本科学历人员的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50元/月;

  以3人户家庭或具有硕士学历人员的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以4人户家庭或具有博士学历人员的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450元/月。

  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已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内房屋被征收未安置的家庭)的人员不得列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家庭成员数量是指具有东昌府区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以婚姻关系界定人口划分);申请人为我区招商引资或招才引智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为聊城市以外的,需取得居住证(该类型人员如未婚则只计算本人,已婚则按上述补贴标准计算家庭成员)。

  三、补贴发放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原则上按照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资格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采取职工通过用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的方式。

  申请人需向单位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居住证(户籍为聊城市以外的)、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授权核查委托书、首次就业证明、无房证明、无享受租购房安家补贴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需备案)、劳动合同(单位录用证明)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受理

   采取集中统一受理方式。每月10日前,由申请单位负责收集需由申请人填写的《东昌府区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和由用人单位填写的《东昌府区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核定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由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在确保所提交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无误后,集中统一向区住建局汇总进行材料复审。区住建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三)公示

  复审合格的,由区住建局统一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网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发放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建局将经审定、备案的补贴名单及补贴标准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按照最终审定名单确定的补贴金额发放到各申报单位对公账户,由各申报单位集中统一发放到申请人账户。发放时间自申请审定通过当月起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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