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实习期驾车上高速注意事项:
1.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2.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可以按照下表确定陪同人员的驾驶证类型:
实习期相关疑问解答:
1.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入实习期管理?
对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的,纳入实习期管理。
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驾驶人因已有驾驶经历,换领驾驶证后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39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
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3.什么情况下实习期会被延长?
驾驶人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 上高速公路需要按规定陪驾;
二是 再次被记6分以上会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
三是 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会被降级;
四是 实习期结束后应当参加教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