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待遇如下:
薪资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已满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
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在人社部门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