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 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证明。
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 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14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 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