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廉租房申请对象(咸阳市廉租房)

地方特产2022-10-15 07:10:58未知

咸阳廉租房申请对象(咸阳市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1、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根据咸阳市2009年城市经济综合水平,城区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45元以下(含 345 元)。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相关阅读】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资料

   1、低保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2)咸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及其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 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 租 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14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 证。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低收入家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 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4)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 证明。

  (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 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14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 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本文标签: ,住房  ,低收入  ,复印件  ,家庭成员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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