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企业对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县及民族县(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求职补贴
对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毕业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参考《关于印发河北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执行,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以工代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可补贴6个月,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补贴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