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注:失业人员本人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单位社保缴费所属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后,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所属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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