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犬登记线下办理材料
根据《珠海市养犬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个人、单位申请养犬登记的,应当填写《个人(单位)养犬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或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三)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
(四)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应当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疫证明。
拓展材料
续期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若《养犬登记证》超过有效期限,犬主们应及时向养犬登记服务点申请办理续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二)原《养犬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