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扬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2.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不得同时(或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特别提醒
城乡居民要在规定时限内缴费,按期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后,方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不影响下年度享受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请广大城乡居民按时参保缴费,以免因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而影响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