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转公贷款需要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偿还吗?
答:不需要,我市商转公贷款采取带押转贷方式,无需职工全部或部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2.商业住房贷款余额有1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贷80万元,办理商转公贷款时要将差额40万元还掉吗?
答:不需要,本次实施的商转公贷款允许职工商贷转组合贷款。
3. 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贷款两次,是否还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一户家庭最多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4.哪些银行的商业住房贷款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可以跨行办理吗?
答: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资质的商业银行的商业住房贷款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泰州农商行、姜堰农商行、兴化农商行、靖江农商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
商转公贷款不可以跨行办理。
6. 商转公贷款抵押方式有哪些?
答:商转公贷款抵押有两种方式供职工选择办理:①本套房产抵押。职工用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屋进行顺位抵押登记,积极配合商业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②另一套房抵押。职工可提供本地另一套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评估抵押,房屋产权不限,抵押物应当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
7.办理商转公贷款后,之前办理的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怎么办?
答: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此前办理的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贷款自动终止,职工可以在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同时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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