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安居消费活动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我市购房支持资金的个人,除追回相应资金外,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申请人购房后,2年内如解除网签,撤销合同或转卖的,要全额退回支持资金。
2.本方案实行“认房兼认人”的方式。“认房”即支持资金与所购房屋一一对应,1套房产给予1次支持。“认人”即符合支持对象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双方一起购买同1套房产,按学历就高不就低原则支持1人次;如夫妻单独各自购买房屋,则按购房合同确定的购房人进行支持。
3.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清远市安居消费活动,实施期间按照“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发放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再接受申请。
4.本方案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5个月(至2022年9月30日止)。对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申报人购房时间在本方案实施期限内的,享受购房支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3-3867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