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对外国人入境后所持普通签证遗失、损毁或被盗抢的,可以申请补发。
办理材料
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二)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与补发事由相关的资料:
1、
普通签证遗失或被盗抢的,需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中国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普通签证损毁的,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中国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团体签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提交当地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团体签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清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清新区府前路7号
咨询电话:0763-578735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