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清远市生育服务网上办事系统

地方特产2022-10-17 01:31:16未知

清远一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清远市生育服务网上办事系统

  清远一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登记;

  4.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以及在本省常住半年以上的省外户籍夫妻。

  办理入口:广东政府服务中心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子女  ,第二个  ,第一个  ,夫妻  ,户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