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
同时符合: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