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一寸近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索取表格填写信息,由双方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核发。
办理生育一孩登记
女方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并提供近期有效的孕产检证明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办理。
办理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
申请人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证及其它特殊情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到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单位需各自单位加具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送镇(街)计生办(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镇(街)计生办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完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备案。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人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填写一式三份申请表,有单位的由申请人及配偶单位加具意见,到单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办理(注明保健费由所在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办理。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男性需加带结婚证、配偶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本人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由镇(街)计生办审核发放。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手术证,如有违法生育的,要提供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收据等,到户籍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后并到镇(街)计生办审核盖章,如有需要还要到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加意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