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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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申请赴台湾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除外)。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是指: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江苏省台办"赴台批件"原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或江苏省台办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3)赴台团队旅游的,提交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公函(南京、苏州、无锡户籍居民除外)。
(4)处理其他私人事务的,提交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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