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陪产假
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规定男方陪产假天数。
河池男方陪产假:25天。
拓展阅读:
河池男方陪护假、育儿假:
1、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
2、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河池女方产假、哺乳假:
1、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哺乳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