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参保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必须按照《社会保险法》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要求,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同时参保。经办流程与所需材料请参见医疗保险办事指南有关要求。
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4、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发票;6、每个参保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1-5需提供原件核查,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缴费方式和比例
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1.3‰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方式为到银行现金缴款或转帐。
(三)办理流程
1、企业提交材料的同时带上优盘,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征缴窗口拷贝相关的电子表格。
2、企业采集(填写)人员变动表及单位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单位登记表填写时按照填表说明逐一填写,人员变动表按经办机构要求填写。
3、企业采集好单位和所有人员的资料并要做好核对,在确定资料和数据无误后另存在优盘和打印表格,将优盘的资料和经盖单位公章的表格一起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征缴窗口。
4、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征缴窗口接收数据和审核材料合格后导入系统,在金保系统内打印缴费通知书。
5、企业按申报表提供的银行帐号和应缴金额到指定的银行现金交款或转帐即可。
6、参保后有单位变更、人员变动的,企业要及时填写相关的单位登记表或人员变动表。
注:所有复印件请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