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及范围
本文所指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均由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网上申报
1、在线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5月15日
申报入口: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申报流程: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
2、申报材料上传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7:00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并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jsszhrss/zcpj/list.shtml)上下载《总目录》(1份)填写。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印章,并装入资料袋进行上报。
社保归属地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市本级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至市专技中心;其他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
》》》学历、资历
1.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现持有地方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可参加高级工鉴定评价,鉴定合格者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国家中级职称(参加认定无需提供业绩)。
》》》继续教育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无需提供继续教育。
》》》业绩、成果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主要评价条件。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须提供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的业绩、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盖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
》》》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2022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进行评审结果公示、电子证书下载等。申报人员可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上查看。
》》》职称评审复核
评审结果公示后,申报人员可在公示通知规定时间内提请评审结果复核,复核仍按照《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苏人保专〔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规定
1.中心不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2.评审结束后,请评审通过人员及时领取退还的《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按档案管理规定放入个人档案。因中心场地有限,个人申报资料未领取的,中心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按保密规定流程销毁。
》》》联系电话
【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9820556
【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8723212